1.招標條件
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綜合數據交換平臺建設項目的項目業主和招標人為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采購資金100%企業自籌,已具備招標條件,寧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綜合數據交換平臺建設項目;
2.2. 招標編號:高正代咨[2015]第2009號;
2.3.交貨地點:寧波市鄞州區櫟社國際機場內;
2.4.招標范圍:包括綜合數據交換平臺信息系統工程軟件、相關操作系統和數據庫軟件、硬件設備等。包括系統的需求調研、設計、開發、與現有系統的集成、接口、安裝、測試、實施、技術培訓、售后服務等;
2.5.交貨期:合同簽訂并接業主通知后120日歷天內交付試運行,系統試運行期為90日歷天。試運行期間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并經業主確認后,進行項目最終驗收。從項目最終驗收并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之日起進入質保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的有效的獨立法人;
3.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提供、系統開發等專業技術能力;
3.5.投標人自2012年10月01日起至今沒有被有關部門查處并公示的不良行為記錄(不限于投標的貨物以及服務)、沒有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刑事訴訟案件,經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檢察院查詢2012年10月01日起至今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3.6.投標人須提供核心軟件ESB產品的產品授權書,且投標人須是綜合數據交換平臺信息系統的集成商;
3.7.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從2012年01月01日起至今,擁有類似綜合數據交換平臺信息系統建設1個及以上的案例 ,且單個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提供能證明所有要求的合同證明材料的相關頁面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3.8.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上述3.1至3.7條為本項目資格后審合格條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從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北京時間,下同)按下述聯系方式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直接聯系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郵寄費每份50元整。
5.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11月02日9:00時,投標地點在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行政3#辦公樓201會議室。
6. 開標時間2015年11月02日9:00時,開標地點在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行政3#辦公樓201會議室,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7. 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和《寧波市政府采購站點》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寧波機場與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鄞州區櫟社機場內
聯 系 人:林 華
電 話:0574-89006780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江東區舒波路9號10樓(嘉恒廣場:寧波市文化廣場南面);
聯 系 人:黃 琪
電 話:0574-87159975 13857899018;
傳 真:0574-87727358。
備注:如本網站公告產生歧義,以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和寧波政府采購站點發布的版本為準。